鍋爐房煤氣報警器出廠需要檢驗嗎
對于一款合格,達到出廠要求的可燃氣體報警器。都必須經過不同工序的測試與檢驗。瑞安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可燃氣體報警器在出廠前均應對氣體控制器進行下述試驗項目做出反復的測試檢驗。以組件形式出廠的控制器,應配接相關部分組成整機,進行下述試驗。其中任一項不合格,該產品不合格。則不可出廠。
對于可燃氣體報警器,我們需要做以下幾個部件的
檢驗:
1、主要部(器)件檢查及測試;
2、氣體濃度顯示功能試驗;
3、氣體報警功能試驗;
4、故障報警功能試驗;
5、屏蔽功能試驗;
6、自檢功能試驗;
7、絕緣電阻試驗;
8、電氣強度試驗;
9、抗干擾試驗;
10、老化試驗
公 司:濟南安瑞得電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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